因铁路部门的原因房屋一直未办理产权证。现在我们由于感情不和要离婚了。请问我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0-02-08 22:03:49
问题描述:
我与老公于1997年结婚。当时与他哥嫂住在一起。房子的来历很复杂。房子是他爷爷留给他母亲的私房。1991年因修建铁路被拆迁。1992年他母亲的户口迁走。他哥哥的户口也不在此地。在1994年铁路部门补偿了一套小居室。因当时只有他一人的户口。户主的名字是我老公的。后来他哥哥也把户口迁来了。因铁路部门的原因房屋一直未办理产权证。婚后因拥挤经他哥哥提议。由我们出当时房价的一半所有权归我们。立下字据并由他母亲签字同意。钱是我们夫妻共同出的。现在我们由于感情不和要离婚了。可法院说房屋没归属权。不予分割。请问我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