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官司能赢吗?
更新时间:2009-01-14 11:31:39
问题描述:
2008年12月3日上午,我祖母(86岁)在养老院里(私人性质)与同室一半哑老人发生争执,被先后推到了三次,导致左侧股骨骨折、第五腰椎骨折,引起后腹膜血肿致肠麻痹、高血糖,最后呼吸衰竭、循环衰竭、肾功能衰竭,于12月10日上午死亡。
我们认为养老院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故在丧事操办期间,在当地司法人员和村镇干部的协调下,让养老院垫付了4万人民币,以此料理后事,我们出具了收条。
现在养老院起诉了我们,理由是:得利不当。
我祖母平时没病,不出意外的话,再活三年五载也不是没有可能。居住地紧挨临港,开发拆迁应该是迟早的问题,要是老人还活着,将会有一笔不小的动迁费吧,这4万怎能算多?
我想请教李律师:4万算多吗?我们可以开多少赔偿金?这场官司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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