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职,遇到合同争议,请行家指点
更新时间:2010-02-02 11:13:56
问题描述:
我在现在的公司担任技术总监一职,因为公司管理不规范,诚信度很差,想要离职,所以有些问题请教一下:
公司合同规定离职需提前3个月提出是否合法?这项规定是否有效?
如果按照劳动法规定 提前30日提出离职申请,公司不安排人员交接,30日后可否算 正常离职要求公司付薪资?
如果公司以离职交接影响项目进度 为由,要求赔偿,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劳动法中规定的 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通知 是否为 劳动法中强制性 规定?
公司安排研发团队加班开发项目,我作为负责人管理团队,按照公司要求制定了加班费考核制度(包括加班费),但是 要求公司付加班费时,公司以 团队不能进行自身考核为由,不承认我们统计的加班时间(已统一填写了加班申请单),公司在计算单位小时工资 要求按照 基本工资计算(合同规定月工资总额的20% 作为绩效工资,80% 作为基本工资),请问 公司做法是否合理,应该如何维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