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办理了离婚证书,随后我们于2009年9月9日补办结婚证,因为我本人也不懂法律
更新时间:2010-01-31 14:30:58
问题描述:
我们相识在2004年底 ,并与2005年1月住在一起,同年7月领了结婚证,当时我43岁,我老公45岁,我老公有一子,我有一女。2009年6月,由于长期低烧,我多次催促他去医院检查身体,结果检查出患有原发性肝癌晚期。2009年7月我们去了广州医院就诊,医生放弃治疗,只是做了简单的介入手术,然后家疗养,不久又入住于珠海市医院进行治疗,入院后没几天就多次告病危,出现便血不止,我老公在病床上口述,并且让他儿子记录遗嘱。经过我的精心照顾身体逐步恢复,由于他为我的悉心照顾倍受感动,在原遗嘱背面,亲自手写了另一份遗嘱。之前由于家庭口角,我和我老公办理了离婚证书,但是我们仍是生活在一起,随后我们于2009年9月9日补办结婚证,并且上了当天的南方都市报。2010年元旦后,由于全身黄疸及偶尔肝昏迷现象,再次入院,他的姐姐幽邃胁迫下新写了一份遗嘱。现在我老公已经过世,此后他的家人四处散播谣言,百般刁难我,使我的生活达到了崩溃的边缘,因为我本人也不懂法律,顾希望懂法律的好心人及律师能够给予我帮助,换我一个清白和公道,不慎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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