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的原因是什么?
更新时间:2009-01-14 17:10:47
问题描述:
**公司未注册,但其老板说送车给**,并给**转帐14万元,**以20多万元购一辆二手轿车,半年后两人散伙。**将其车以14万元转卖,后老板以职务侵占罪将其报案,警方也将人以职务侵占罪协助调查为由带走,后并通知家人。(买车时的发票是**自己买来填上的,抬头是以公司名义写的)那我想问,这是否能作为证据?那警方立案的原因又是什么?**不承认此罪,警方也无法获得更多证据证明此罪,那是否可以要求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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