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规定:法院只有十五天的拘留期限和权利
更新时间:2010-01-30 11:46:55
问题描述:
我是周口淮阳人,我的一个朋友向我借取现金几次共达10万元左右,说是贷款用,口头协议利息半月就还我,结果二年未还,我向法院起诉了他,在执行的时候,他一没钱,二没财产,三没工资,法院把他拘留了十五天,是她女儿(三十多岁)用她自己家的房产证把他保了出来,结果十五天后法院把他给放了。一直到现在已六年了,我向法院催了多次,他们说,“法院只有十五天的拘留权限,我们没有权利再拘留他了。他没钱,又没东西,我们也没办法”。被执行人现在就是:要钱没有,要血一小盆。六年他只还了五千元钱。向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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