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等两年才为我们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合理吗?必定我们也想早日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遗嘱会不会失效?
更新时间:2010-01-28 17:46:34
问题描述:
1994年起,我母亲以保姆身份,在国内照顾一位外籍华侨。
2005年,华侨将房子遗嘱继承给我母亲,同时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
2009年,华侨去世。
但是现在公证处在办理遗嘱继承手续过程中,华侨女儿对房屋产权提出异议:
她可以继承她母亲的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虽然华侨女儿对产权提出异议,但是却一直没有去法院提起诉讼。
公证处我们的答复是:
让我母亲一直等,等华侨女儿起诉,然后移交法院判决。
如果华侨的女儿迟迟不起诉的话,那么要等到两年后,等到她女儿丧失起诉权利后,再给我们办理继承手续。
1.在我们所有材料都齐全的情况下,公证处基于华侨女儿对房屋产权有异议原因,
让我们等两年才为我们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合理吗?必定我们也想早日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在这两年里面,我们遗嘱继承迟迟得不到办理会不会有什么风险,遗嘱会不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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