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房子因开发商原因延期了,现在我要求按原价拿房的要求是否能成立。
更新时间:2010-01-29 13:58:07
问题描述:
2007年8月与扬州*公司签了认购书,交了5万元定金,认购书中明确标明了房价,和交房日期是2009年12月31日。房屋位于江都市新区,楼盘名称新加坡花园。
由于种种原因该楼盘未能按期开工,近期才有可能动工。这期间,该公司从未有工作人员与我联系过,说明不能开工和不能按期交房的原因。2010年1月27日,才第一次主动找我谈有关房子的问题。
目前,对方提出的条件就是如果拿房就要按原定的房价上调30%,不能按原价给房,更别提违约赔偿的事了。如是不拿房,就退还定金,再补偿部分损失。
我想咨询的就是两点:
一我2007年签的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二我按原价拿房的要求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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