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钱都是我爸妈找别人借高利贷才拿出来的。还说以后都不准发生这样的事。以次理由不退钱。
更新时间:2010-01-26 21:53:59
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婆是在2008年春节后经介绍人(双方的亲戚)介绍认识,拿结婚证的时候我家给了他1万,到2009年01月份结婚。在办酒席前给了她3万。这些钱都是我爸妈找别人借高利贷才拿出来的。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夫妻生活。我在新婚之夜提出过2次。他都拒绝了,还说以后都不准发生这样的事。买家具也是她在她家乡买的。这4万元钱是他一个人全部支配使用的。2009年12月我找了个网友给她打电话和发短信。他可能录音和把短信存着了。以次理由不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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