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拒不交房
更新时间:2010-01-25 17:54:5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原单位找一开发商为职工集中建房,但签订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注明房产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住,合同约定09年4月交房,后逾期为交付使用。09年年底,我辞职离开原单位。今年1月,开发商开始通知购房人收房,但拒绝我收房,理由是该商品房是为我原单位职工定向开发的,所使用土地,是由原单位名义向国土局申请的,现原单位要求不得向辞职人员交房,所以开发商拒不交付房子给我。请问,他们是否有权这么做?开发商的理由是否合理?我并不想退房,我应该如何维权?另外,如果托下去,我是否会尚失胜诉权?如果请律师诉讼,费用大概是多少?可否胜诉后由开发商承担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