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案由是什么?我能要到什么赔偿?
更新时间:2010-01-24 18:53:27
问题描述:
当初因为老公经常家庭暴力,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了,当初是缺席判决,女方缺席。判决女方净身出户,孩子归男方自行抚养。现已离婚十年。判决离婚后女方没有办理户口的迁移,一直外出打工,因为户口迁出没有办理,没有档案,导致这些年女方的社会保险等一系列手续均无法办理,现在女方要求男方提供户口本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但是男方拒绝提供。并且这十年来,男方不让女方探视孩子,现在威胁女方说如果要迁移户口,必须先掏孩子这十年的抚养费。女方报警,经派出所多次调解,男方均态度恶劣,不予配合。现女方欲向法院起诉,可是这个案由算是什么呢?还能要什么赔偿吗?比如说耽误这十年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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