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
更新时间:2009-01-11 18:25:05
问题描述:
吕某是甲地某公司的业务员,负责给乙地某公司发货及结算业务.07年3月两公司签定约600余万的供货合同.均由吕代表甲地向乙公司发货并及时结算货款.在合同执行接近尾声时.乙公司尚欠甲地某公司货款20余万元.吕某向其老板说拖欠的货款要不回来了.但随后吕某以其个人的名义向乙公司出具20余万元借条,通过中间人找乙公司将剩余欠款20余万元全部转出至中间人帐户内.未将货款交回本公司.但吕某本人自称中间人未向他支付一分钱.
吕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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