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的地方娶妻生子买了房子,现在小叔子和爱人在那里居住。爱人的两兄弟有权利要我们给予他们一定的货币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0-01-23 20:12:12
问题描述:
公婆三个孩子,大儿子工作后户口迁了出去,在别的地方娶妻生子买了房子,那时候婆婆还在世,赞助了一定的钱。公公名下有一处50平的房产,小叔子和老人的户口在一起,现在小叔子和爱人在那里居住。我家先生是老2,户口和婆婆在一起,婆婆在世的时候名下承租了一处18平的公房,后婆婆过世,先生继续承租,在这18平的房子里我们一家三口过了10年,这期间没想过和小叔子争楼房。可现在我们住的平房面临拆迁,这里只有我爱人的户口,安置也是给房子,没有现金补偿,请问,爱人的两兄弟有权利要我们给予他们一定的货币补偿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