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该公司的小股东吗
更新时间:2010-01-22 13:46:37
问题描述:
该公司前身是乡镇企业,后转制成承包向镇政府上缴款。该公司因添置设备需投入资金,本人向一公司三个老板中的一个老板投资了二万元钱,有该老板签名的出资手续,并每年享受该公司的利润分成。约五年前该三个老板向镇政府买入该地块,属三人所有。在该公司有像本人情况的几个管理人员知道此事提出异议后,为了息事不得不分给这些管理人员若干投资股份,像本人一样,不在该公司上班不知内情的人还有很多。请教何律师:该地块的三人投资及后分资是否合法?根据《公司法》三十五条之规定对该地块是否属公司所有投资人所有?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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