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把属于我名下继承的房子,也不写房子多少,是企业集资股)首饰有多少,以及遗嘱内容时间
更新时间:2009-01-10 01:09:24
问题描述:
老伴先死,“我”(父亲,已死)死后把属于我名下继承的房子,存款,国债,首饰等留给我的大女,三女。既不写存款有多少,也不写房子多少,国债(没国债,是企业集资股),首饰有多少,这样行吗?因为按件公证少花钱,如果按标的最少花一万五。如果不行,这可是出自公证处的公证书。这是我上次曾经提过的,公证员把公证词去第五人民医院写成来我处(公证处)的问题。这样的内容加上公证词的南辕北辙,以及遗嘱内容时间,公证词时间,出证时间是同一天,既都是07,11,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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