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算犯法吗?
更新时间:2010-01-21 21:19:29
问题描述:
我于2006年离婚,今年1月再婚并举办了一个简单的仪式,再婚前处了一个朋友,母亲非常反对,无奈下09年6月我们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住在了一起,母亲知道后,前来我家砸东西并打了我们两个。周六她知道我们举办了仪式后,前来打闹,说要死在我的家里,众亲属劝说了七个小时,她要求把家里的东西全砸光否则不能罢休就要跳楼,并说砸完就算拉倒,无奈之下亲属只好见她把家里的两台液晶电脑,一台麻将机,一台42寸的液晶电视全用刀划报废了,其它的小件比如玻璃门、加湿器、电视柜等能砸的也全砸了,我的经济损失超过了一万元。晚上十点在众人的劝说下走了。周日早上又来了,因我没给开门,在门外咣咣踢门,并扬言要去单位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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