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后就盖起了3间北房(双方是口头说的只给赵某使用不能卖给其他人)他们的买卖据说已经过了公证处公正了。请问我能通过法律要回吗?
更新时间:2010-01-20 15:56:58
问题描述:
我家有一块宅基地(解放前就是我家的)在73年父亲转借给本村的村民赵某,73后就盖起了3间北房(双方是口头说的只给赵某使用不能卖给其他人)可在90赵某又卖给了外村的人王某(王某是居民户口)他们的买卖据说已经过了公证处公正了。我家过去的地契现已找不到了,现在只有村民的正词证明解放后是我家的宅基地。请问我能通过法律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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