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算不算侵犯名誉权?
更新时间:2010-01-19 15:40:25
问题描述:
06年办了一张**银行信用卡,07年9月份回武汉,信用卡里共欠款440多块钱(包含消费金额,滞纳金及利息等),07年10月份委托别人帮忙存500元到卡上,今年买房办房贷的时候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网上有我的不良记录,说我欠了某银行的钱不能办房贷,必须让该银行给我开个证明证明并不是恶意不还款,我打了电话过去咨询后发现当时还了500块后还有36块钱的滞纳金利滚利翻了三十多倍,*银行要求我还完这笔钱才能给我开证明,我又委屈又生气,我消费的钱都已经还完了现在却莫名多出近一千块要支付更糟糕的是连房贷都没办法办,我想请问银行这样做对不对,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