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寻衅滋事构成劳教吗?
更新时间:2010-01-17 18:33:59
问题描述:
急!我是潍坊的,我对象在莒县打工,有一天晚上,我对象和几个朋友喝酒后,打出租车回去,出租车司机要15,我对象说10元,他说不行,我对象又说要不打表吧,他说,不愿意坐就下去,然后争执下,我对象动手打了出租车司机,司机左眼皮2厘米的皮外伤,事后,我对象被派出所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现在受害家属医疗赔偿已经了了。家属也很满意,表示不追究我对象的责任,并写了申请,请求给我对象从轻处罚。但是,派出所,说我对象情况很恶劣,要把他劳教,说已经发了申请。我觉得很难接受这个结果,请问,他这样的情况能构成劳教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