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设赌局引诱他人参赌并索取财物是诈骗还是赌博?
更新时间:2009-01-07 20:33:53
问题描述:
2008年4月28日,Y城市犯罪嫌疑人朱某、吴某、张某等人预谋后,吴以购货为名,从N城市以240元的车资,雇佣了被害人宋某(出租车车主)到Y县城。当日中午,吴某和出租车司机来到Y县城的吴某.朱某和张某事先预谋好的某宾馆。吴某以取钱为由让出租车司机一同来到宾馆房间.朱某等人按事先预谋在房间聚集赌牌。期间,犯罪嫌疑人吴某借口接听手机外出,并邀请被害人宋某补位,因犯罪嫌疑人事先在牌里做了手脚,被害人宋某参与赌博后输掉5000余元,犯罪嫌疑人朱某、张某等人即让被害人宋某归还赌资。被害人宋某无奈,只得编造谎言后让家人汇款至犯罪嫌疑人朱某等人预先开设的银行帐号,朱某等人从银行取出现金后将被害人宋某放出。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