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工伤鉴定及赔偿?
更新时间:2010-01-18 09:48:43
问题描述:
2009年6月30日,我爸爸在惠山区洛社镇某公司工作时被砸伤,造成左小腿胫骨骨折,在无锡101医院进行接骨手术,术后20天出院,其全部费用两万七千余元由公司支付。在家里休息4个月后开始照常上班。现在我们想进行工伤鉴定,想询问下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另外还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我爸并没有和单位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交保险。工伤鉴定以及赔偿是否享有和正式签定合同员工一样的待遇?
2.在家休息的那四个月的工资如何赔偿?是否需要打折扣?
3.我妈妈向单位请假照顾爸爸,期间的产生的一些费用,如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该如何结算?全部由公司承担吗?
4.工伤鉴定的时效是一年对吗?现在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还有用吗?
5.万一鉴定后公司不肯履行需要怎么办?再次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
请尽快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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