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谁来承担
更新时间:2010-01-16 19:12:47
问题描述:
我是案件受害人的儿子,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时间大致在2009年12月14日凌晨,我父亲住处遭非法入侵,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歹徒作案动机尚不明确。当时我父亲一人独住,事发后直至早上6点多时,我才得知父亲出事。当时案发现场是这样的:房屋外面的进户电源线被人剪断,一扇窗户被弄开,屋内没有格斗的痕迹,几个橱柜的抽屉被打开,少量零钱(约100多元)被盗,我父亲躺在床上痛苦不已,后经诊断为大腿髌骨骨折,颅内出血。我即报110处置。
事后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也对受害者以及包括我在内的现场目击者进行了询问。我父亲面对警察的询问一无所知,至今都没有记起来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我父亲一开始以骨折状况住院治疗,后又出现肺部感染,转入重症监护室。现每天的医疗费用高达五六千甚至八九千,住院至今费用达七万多元。除去医保部分个人还要承担每天一千多元的费用。由于原本家境困难,现已无力继续支付高额的费用,而父亲的病情又十分危急。
现在面临的困境是,案件没有定性,父亲的医药费该由谁来承担。如果哪天定性了,但又抓不到凶手,又或抓到了凶手,却是个穷光蛋,以上情况,医药费该谁来承担,难道注定要自认倒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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