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负主要责任
更新时间:2009-01-07 09:36:04
问题描述:
2007年08月25日18时04分,张**驾驶粤J/QX859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开平市水口镇**塑钢门前路段时,与步行的佘**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现在被撞的佘梅华经过确诊,准备做拆除钢板二次手术。肇事者不肯出钱,我该怎么办?若民事诉讼肇事者,应该怎么做?胜算多少?调解结案完毕后一次性给赔偿费用,该怎样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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