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官司能打赢吗
更新时间:2010-01-14 17:46:45
问题描述:
我老公在担任公司法人期间有笔公司欠款他签的自己的名字,这笔欠款当时就付了货款,公司也记了帐,并且债权人两次在公司领了借款利息,如今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如今告我们夫妻个人是个人找他借款,由我们夫妻偿还,因为当时借条由债权人自己执笔,他在债权人上写的自己老婆的姓名,而我老公根本不认识他老婆,所以公司记帐上记得是这个实际借款人的姓名,他现在却说他老婆的借款与他的借款是两笔帐,也就说他老婆借给我们十万元,公司借的是他另一借款,其实只有一笔借款,请问我们这个官司能打赢吗?我们能否告他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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