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队长班长齐上阵保安群欧两退体建筑工
更新时间:2010-01-13 17:24:30
问题描述:
2009年12月10日,在潍坊昌乐**工业园施工、即将退体的建筑老工人曹某,被潍坊昌乐**文电动车工业区的保安队长、保安班长和另一保安三人持械打断三根肋骨,并致右肺破裂,从而引发严重气胸,右肺压缩45%,面部出现青紫现象,双肩耸动,呼吸困难。由于抢救及时,曹某现已脱离危险,但部分神经无知觉,另因身体多处受伤,用药较多,伴随发生肝功受损。鉴定为“轻伤”。
现场证人证实:曹某当时没说一句话,因事发前饮酒过量,已无法站立,失去自我保护能力,自始致终处于倒地被欧状态在派出所的协调下,受害方同意与**方进行和解,受害方根据相关计算提出20万元的初步要求,**态度强硬,在没给出和解的条件的情况下,率先放弃和解,致使受害方决定对三保安进行刑事诉讼和民事赔偿诉讼,同时要求**公司负相关责任。请律师朋友支招,我是自诉好还是公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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