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能否不经许可私自在我窗外围墙开窗?
更新时间:2010-01-11 21:34:40
问题描述:
我的房子是当时单位的集资房,房子的一楼是店面,二楼除两套住房外其余均为商业用房,归单位所有。商业用房通过一小门与住宅区相连,其余均是砖墙与住宅区隔离。2009年12月,我单位对此处房产进行处置,公开拍卖了二楼房产。当时为了不影响我们的生活在拍卖协议上写明买方需堵住小门,不能通过生活区。二楼买方在买到房子后私自打通了原先隔离生活区与商业区的围墙,全部安装大幅玻璃窗户。由于这此窗户的打开使二楼两户住户均处在其视线之下。二楼两户卧室与围墙间距不足5米。我们多次上门与之交涉要求其不能改变房屋现状,觉得他们不能拥有在生活区通风采光的权利,因当时设计此处房屋时已考虑到采光和通风,虽面积较大,但除了相邻生活区外其他三面均能采光和通风。在交涉过程中,买方提出在买房之前我单位领导口头答应其可以利用生活区通风采光,(我们所有住户均不知情,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的权益是多么轻易被出卖)我想问他们这样私自开窗是否违法?我们能否维护我们的权益?如果他们同我单位之间签定可以开窗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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