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商务楼)提前终止合同应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10-01-11 22:49:54
问题描述:
本人于09年12月份,租用某商务楼一间办公室,做公司办公地址之用,合同期为一年,押金6000元(2个月房租)。但在2010年1月份时,甲方提出要求我们更换办公室。因我公司已经按照此办公室办理了固定电话,宣传资料,注册公司信息,购买办公家具,以及网络宣传等支出,故我方提出如果更换办公室,甲方应赔偿我方相应损失3000元,甲方不同意,决定单方终止合同。
请问此时甲方应该赔偿哪些费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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