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纠纷的问题,请答复,谢谢!
更新时间:2010-01-11 14:12:58
问题描述:
律师同志,您好!我在2009年10月份买的楼房,而我上任房主是2006年10月从开发商手中买的房子,2010年1月分我收到热网公司的催缴热亡费通知单,说2005-2006年热网费用拖欠1750元,迟纳金2300元,催缴的户主名是我,我问过前任房主,他们也不知道这笔费用,我在买房子时和前任房主签过协议,提到要结清2009年以前取暖费用,现在前任房主和开发商不交这笔费用,而热力公司又向我催缴,他们说这个债务应该有现任房主承担,他们只针对房子不针对房主是谁,如果我再不缴款,他们就要停我的气,我想问您一下,这笔钱应该由谁来承担?除了2005-2006年的费用拖欠,到现在所有的费用都交齐了,他们停气违法么?法院起诉我,我该怎么办?热力公司说每年都下催缴单,但前任房主根本不知道,既然已经有拖欠,为什么之后交纳取暖费时,热力公司不拒绝收款,补齐之前的欠款才供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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