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护我不受到侵害
更新时间:2010-01-11 17:10:02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12月1号从李女士手中接了一门面房,房屋装修费及转让费共计65000元,货物73000元(有清单),后又交到原房东委托人手中一季度房费15000元,直到2010年元月8号我去工商局办理换证时才知道我没有原房东的承接认可 及协议,后问李女士,她才告诉我说是 她也没有协议,她是从二房东手里接的,说是二房东当时给原房东说是他们两人和干以李女士名誉办证到现在,李女士给我说如果我现在要见房东的话也只能见二房东,但又怕二房东自己干,那样我就有可能干不了或是增加转让费,还说让我别换证,以她名誉干,二房东就不会来找事,可我又觉得不妥,我应该跟李女士签个什么样的协议,才能达到既用她的证件还不被她控制,还能让她将来以后协助我转让(是无条件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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