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此开发商请帮我出个主意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1-10 14:10:07
问题描述:
我首付七万订了一套130平方的房子,写的是2009年5月30日交房,开发商却在2009年7月后才开始动工,现房子已经建到二层,近来去看了发现原已推迟交的房位置与原来的销售员说的位置有一套房的间隔差距,这样一来房子采光位置变差了,合同上写的是402房,当初销售人员说这个位置采光最好,而现在401采光较好而402却变的采光较差。我找开发商问原因,开发商说按合同是那套就是那套,并说是原来售楼小姐的责任。而现在售楼的小姐全都已经不在这家公司售楼了,这样我也没有证据来证明当初说的房子位置。现房产开发商态度很不好的说:“要不愿意就退钱给你”,而这套房子初买的时候合同是1388元/平方,现在房子涨到1650元/平方,购房合同也写明逾期交房按付款1%按月赔偿滞纳金,如房子达不到质量要求可以申请退房,其赔偿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为准。而现在开发商不仅不给任何说法也不进行赔偿,就给一句:“不愿意就退钱给你”搞的现在很被动,请问怎么办?另外当时签定合同时可能当时开发商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