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所有权问题
更新时间:2010-01-10 21:55:25
问题描述:
我家是农村的,1959年前政府批给我家六百多平米的宅基地。后来,父亲当了工人,我成年后接替父亲的班,由农民转为居民,父亲由市民转为农民。
我还有三个姐姐,1982年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用父亲的名义办的,且没有显示为共有。
后来父亲去世,名字改为母亲。1990年,由于我没有住处,母亲给了我二百多平米的宅基地( 我成年后,替父亲的班,成为居民),我自己出资建房。
后来,面临拆迁,姐姐们劝母亲以宅基地产权人的名义,拒绝给我宅基地的补偿,可是房屋的重置款根本不够我买安置房的。
请问,我自建房屋二百多平米的宅基地补偿和以宅基地为单位拆迁奖励费,是不是应该母亲一人全拥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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