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保护我们的利益
更新时间:2010-01-10 09:27:33
问题描述:
陕西镇**有限责任公司,是原镇安国营企业二台子金矿改制的,其中大部分职工都入了股,职工股一百九十八万,县财政一百万,于2009年下半年由于经营不善,股权转让给湖北大冶一家公司,转让资金两千一百多万,且百分之百的接受原有职工,保证公司正常运转五年以上。关于2100万的分配问题上争论不休,开始方案一比三退股等等很多方案都被推翻,现在执行的方案是:以2009底在册上班人数工龄补偿每年2000元,退休人员和离开单位的不管过去干了多少年都没有,而在册的不管过去在哪个单位上班的工龄都认可,现在50多名退休人员在要钱,没现在没在这个单位呆的又如何保护自己的或股东的合法利益。股是一比二退。吃亏的是2009年退休的和2009年没在这个单位的。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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