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送货单遗失,找客户收款困难!
更新时间:2010-01-09 13:36:13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大家好:
公司现在有一笔几千块的货款因为送货单里面客户签收的那一联遗失,没有客户签收的送货单不能证明客户当时收到并签收过货物,对方公司现在以没有签收单不付款,除非能提供他们当时签收过的送货单,客户当时是发传真下的订单,并没有签合同,都快一年时间了(之前销售货物的同事早已按公司规定正常交接离职);公司当时给客户开了一张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是没有要求客户签回执的,如果这张增值税发票客户去税务局抵扣了的话,这张增值税发票能不能起到证明客户确实是收到过货物的作用(公司平时经常在客户没付款的时候就把增值税发票提前开过去了)?增值税发票对收回货款能起到多少作用?这个事情对我方不利的因素有那些啊? 钱还能要回来吗? 希望大家给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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