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出国费用能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09-01-09 17:11:04
问题描述:
我与丈夫2007年7月办理了结婚证。在2006年底双方就协议共同出国,至2007年8月与昆明劳伦斯发展咨询有限公司正式签定了办理移民加拿大的合同。双方约定所有出国费用各出一半。从2007年8月至2008年2月我方负担了近所有的费用十万多人民币。但至2008年底男方一直拒绝承担剩余的出国费用。这不仅违反了双方约定的“各出一半”,而且也违反了与昆明劳伦斯咨询公司签定的合同,导致不能出国。由于男方的毁约,我要求所有的已花费的出国费用由男方承担,负赔偿责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