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燃放爆竹炸伤同伴眼睛如何进行责任判定!
更新时间:2009-01-05 20:07:23
问题描述:
我侄子(11岁)2006年1月26日和一群同伴一起燃放爆竹,在他的其中同伴燃放玻璃瓶中的一个爆竹时爆竹未爆炸,我侄子燃放第二个爆竹时,别的小孩都跑开了,其中一9岁同伴可能以为爆竹炸不烂,未及时跑开,导致炸伤眼睛,后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治疗期间我方支付2万元,被炸方支付1万元,被炸方以治疗疗程未结束为由一直未进行司法程序,近日对方提出其咨询医院,此后续医疗(视网膜移植类似)预计20万元,要求与我方进行80%与20%的分担(即我方承担16万),才同意了结此事,请问燃放方和被炸方应如何进行责任承担,通常类似案件的承担比例估计为多少,一起玩的儿童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急,谢谢,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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