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1-03 21:47:10
问题描述:
我单位以前属于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自收自支。根据国家改革政策把承担公益性任务的部分人员由同级财政负担经费,具备自收自支能力的一部分划分为企业。我属于承担公益性任务的一员。被领导强行划拨到企业,此事在信访当中。本人一直未到企业报道。上级领导要在15天后对我进行处罚,我想问的是领导会按照什么条例来处罚我。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适用公务员处罚条例吗?如不适用,会用哪种法律法规来处罚。信访当中有没有什么条例能暂时维护我的权益让领导不能以15天旷工开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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