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要求退房
更新时间:2009-01-04 23:14:18
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5月18日与房产公司签定购房合同,贷款形式为省公积金贷款,但是到现在为止开发商都未与省公积金中心办理担保手续,以至于到现在我的购房合同都不能备案.在与开发商多次协商得到的答复是只能继续等待.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且在省公积金贷款签定购房合同前,开发商应与省公积金中心办理好担保手续.开发商在没办理好手续就与我签定省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且这么长时间都未去办理,我认为开发商是在欺骗的行为下与我签定购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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