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保险,不签合同,炒人不给补偿
更新时间:2009-01-05 15:08:28
问题描述:
我是广州市户口,我于2005年12月6日到**大学下属公司(**大学全资的国企,**大学为一级法人,该公司为二级法人,该公司的人员的保险之类都要通过**大学买),我的工作(合同工,不是正式有教师编制的)。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买保险,2008年5月在我的再三要求下,公司才开始给我买保险,但没有依法买,只买了养老,工伤,生育三种,失业、医疗,公积金都没有(理由是**大学没有给所有合同工买这3种)。
公司一直也没有与我签合同,也没有通知过签合同。2008年11月26日,公司通知要补2008年的合同(2008-1-1----2008-12-31),我在通知书上签了字。要求我在12.2日之前要签定,但我看了公司的合同内容,提出以下要求:
1、 补买或补全我这3年5险.(这点公司同意,但我最后到我离职也没有补)
2、 补买3年来的公积金(这个我问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要补的,但可能没有相应的法律能强行要公司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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