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拿回我的购房定金吗?
更新时间:2009-12-29 21:50:10
问题描述:
我于12月9日在**预定了一套172平米的花园洋房,看房时售楼小姐告知说2楼的同样房型仅剩这一套了,故我下了5万元预定金。签预定合同前发现合同上注明要在12月18日之前去办理有关的购房手续,否则算违约,没收定金。当时我就说不行,我马上要出差,最早要到二十几号才能回锡,售楼的卢小姐便说这个没关系的,这样写也只是据于公司的形式而已,出于信任我便签了字。我回锡后和卢小姐约好12月26日去签约的。但24日我父母去看房的时候,居然发现同样楼层的户型还有,另一名售楼小姐正带着一对夫妇在看房,他们看完以后就走了。于是我父亲就打电话要我赶过去找开发商换房。我过去看了那套28号202室的房,感觉的确和我预定的那套有区别,前后幢之间的间距包括下面的绿化都要好于39号那幢,售价每平米还贵100元。我便要求换房,但开发商以不可更换为由拒绝了我。出于对开发商诚信度方面的顾虑,我决定退房,填了退房申请书后就离开了。12月27日我收到了银仁御墅的挂号信,信中说我由于没有在12月18日之前去办理相关的购房手续,属于违约,5万定金不予退还,预定的房源另外出售。。。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有可能拿回我的5万元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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