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自己的公司。是否可以讨要我的提成是否还可以告他们陪尝我名誉损失费
更新时间:2009-12-29 01:37:1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房产销售员,今年八月二十。我在公司被怀疑卖客户的前提下,辞职离开公司。九月份。我去了同一个市场,开了自己的公司。现在公司拒绝给我之前承诺的提成。第一次协商要扣我50%。后来老客户在十月份给我介绍一个客户,二次协商,扣我全部。第一、我没有在任职期间卖过公司的客户;第二、我在这公司上班四、五年,他们也没有和我签过合同;第三、公司没有规定我们辞职后,不可以去同一个地方开公司,而且我辞职的时候还告诉过领导。
请问: 第一、我是否可以讨要我的提成
第二、我是否还可以告他们陪尝我名誉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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