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甲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那么甲要回股权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12-26 10:49:01
问题描述:
甲、乙、丙均为A公司股东,其中甲、丙各持有公司40%的股份,乙持有20%的股权。
2007年12月12日,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甲出资人民币50万元购买乙所持有的公司20%的股权。协议签署后,甲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但乙以各种理由拖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丙得知甲乙的股权转让事宜后,竭力阻挠。乙也觉得50万元转让款卖便宜了,乙丙由此一拍即合。两人商议,由丙以虚假债权向法院起诉乙,由乙将20%股权抵偿给丙,丙再另外支付乙转让款60万元。
2008年1月3日,甲以乙欠其30万元借款为由,向法院起诉乙,乙承认以上虚假的欠款事实。2008年1月18日,乙丙两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乙以自己20%的股权抵偿所谓欠甲的30万元款项,法院出具了调解书。
2008年1月20日,乙丙两人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将该20%股权变更至丙名下。
那么甲要回股权应该怎么办?给点建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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