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09-12-25 19:02:11
问题描述:
今年3月份我卖了一套房子,因税费问题我们双方约定在10月份办理房屋过户,且买方说以贷款的方式进行交易,先付订金两万元整,合同中明确写明“卖方配合买方贷款后付清房款,如果贷款不成功,卖方退还两万元订金”,结果买方贷款未成功,要将余款以现金的方式付请房款。而我能否以他贷款未成功为由,退还他两万元订金,并终止合同?
谢谢!
买方宁死不终止合同,无奈我要求她加贰万元补偿,她只加1500元,她现在已住在我的房子里,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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