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10月与合伙人甲方合作开店,现在甲方要求我也要承担她一半损失,那我要需要承担吗?
更新时间:2009-12-28 18:20:18
问题描述:
09年10月与合伙人甲方合作开店,开店时候与甲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中写明,房租由甲方支付6.5万,房子的押金4000由乙方也就是我付出,然后管理店铺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按照6.5万一年的租金算的话,每月租金是5500,协议中写明每月要出5500给甲方,然后盈亏是由双方承担,刚租的时候是交了房租3万给房东,答应3月后再付余款,现在亏钱了,甲方不肯支付余款,现房东要求1月1日要搬出,等于说是3万做了3个月,现在甲方要求我也要承担她一半损失,那我要需要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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