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更新时间:2009-12-23 17:31:12
问题描述:
我办有国土局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在3个月以前,我私下协议转让给他人,并收取对方订金42000元,现我知道私下转让违法,我不愿转让该土地使用权,但是对方不同意,说:"如不转让就双倍返还订金,共计84000元。”但是我觉得我们所签订的协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应属无效协议。应按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付给他42000元3个月的利息。恳求专家给予解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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