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雇電瓶對車,在對的過程中,電瓶爆裂使司機眼部受傷.責任誰負
更新时间:2009-12-23 14:34:19
问题描述:
2009年12月18日一車主在車不著火的情況下雇我去對車
在對的過程中電瓶爆裂使司機眼部受傷。先去本地醫院看。醫生說沒什麼事。但是車主不放心。有去長春醫院看。讓後在那裡住院。當時我們已經付出醫藥費7000多~車主怕我們逃跑。在我家拿走價值2W的貨物。這責任該我一人負責嗎?請郭律師幫幫忙。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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