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医生开的药造成便血,胃溃疡,差地断送性命,算不算医疗事故,怎么索赔?
更新时间:2009-12-22 19:44:05
问题描述:
我老公(37岁)12月1日夜间因为犯高血压感觉半身麻木,但神志清楚.于第二天住进我市第一医院,医生诊断为脑卒中,住院期间患者生活自理,并无大碍.所有身体指标检查合格(CT\\\\B超\\\\血常规\\\\血压等),于12月5日出院,出院时,医生开了4盒药,(辛伐他汀片\\\\银杏叶软胶囊\\\\脑复康片吡拉西坦\\\\阿司匹林肠溶片)说回家付用.我老公回家三天能正常工作.于第三下午开始吃医生开的药,当天晚上感觉浑身无力,第2天下午就开始便血,因为没有医学常识,以为是拉肚子.就硬挺着,没去医院,到第二天早上赶决脸色不太对,就去医院,准备去问医生怎么回事/结果去了医生就建议住院,并下病危通知书.到了晚上,便血还是不止,医生又下第二次病危通知,并建议转到ICU病房,进行输血.直到第2天,医生也未查出出血原因,做胃镜检查也没有什么问题.病人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当即我决定转到十堰太和医院,到了那里,医生很快检查出还是急性的胃出血.并治疗8天后出院.事情经过就是这样,我老公之前从来未发生胃出血的情况.我想咨询一下:象这样的算不算医疗事故,能否索取赔偿.前后共花费药费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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