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凶者缘何成受害者
更新时间:2008-12-31 20:20:14
问题描述:
2008年3月份,我与两朋友准备吃饭,其中一位是森林公安(以下简称A),刚执行完灭火任务归来,提出本人与另一人(以下简称B)一起,去陪他去换掉灭火时穿着的防火服。当时已是晚8、9点,在告知保安的前提下,A要求打开院门,我三人一起走进朋友所在单位大院。期间,另一名保安(以下简称C)冲出保安室,口中有酒气,辱骂我三人,阻止我三人进入,并抓住B衣领。由于我和另一名保安劝阻,并未发生殴斗。。(此时本人在劝阻C期间,在C右裤兜发现以下提到的水果 *** *** 柄)后由A致电大院保卫科长,我三人得以进入。
20分钟后,A换完衣服,我三人准备出院回家。行至大院门口,A要求保安打开大门,这时,C又对其进行辱骂,二人发生口角。又是我和另一名保安的劝阻,事情也已平息。可就在我三人在大门外等车期间,C冲出大门,用类似于推搡的动作,将A摔倒在地,此时我已经发现C手里握有一把水果 *** ,于是与B上前制止,这时,A也起身加入,期间发生厮打。最后我三人合力将 *** 打落在地,C身靠大门不做抵抗告终。(另一名保安始终在劝架)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