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纠纷时效是多久?
更新时间:2009-12-27 11:45:41
问题描述:
我1985年在该单位参加工作,2001年单位按条件集资盖房,我们符合集资盖房条件,参加了单位的集资盖房,因单位人员流动频繁,单位与我们集资盖房的职工签订了一个协议,要求自入住之日起在该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调动。否则单位收回住房。5年期限到2007年5月。2006年底因个人原因,本人从单位辞职。2007年4月单位给我发了退房函。因为类似情况的不止我们一家。单位2008年初向法院起诉了另外3家辞职职工。经法院审理,判职工败诉。但单位除了2007年4月给我发了一个退房函后,再无任何动静,请问,从发函到2009年4月已满2年,是否已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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