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程交押金写有欠条。债务人黄自力不但不还钱,请问我如何追回所借的钱?我可以告他诈骗吗?
更新时间:2009-12-15 12:57:13
问题描述:
债务人黄自力利用工程之名于08年12月8日在长沙红星商贸城向当事人谭新辉借款2万元,以工程交押金写有欠条。定于09年3月8日归还,到期后当事人谭新辉多次摧其还款一直未果。债务人黄自力不但不还钱,且其人一直玩失踪,经打听他于09年3月份还购买小车一台09年12月4日还曾借3千元给别人。工程之事也纯属欺骗。请问我如何追回所借的钱?我可以告他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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