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城镇医疗保险对没有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意外事故伤害为什么不给予医疗报销
更新时间:2009-12-13 11:16:40
问题描述:
我弟弟09年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自己于本年度9月份花费了约3000元购买了一套电氧焊设备在市内国道边租了一门面开始修理汽车(修理铺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且只有他一人经营),在2009.11.23上午修理一汽车时,发生意外,自己从车上摔下,一块重约200公斤铁板压在身上,致使全身多处骨折入院。申报医保后,医保局说是工伤,不在保险范围内。我想咨询您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范围?能否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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